照片基本要求
- 官方使領館清單要求照片為30 x 40 mm(寬 x 高)。現行法規(MK No.564 § 28.2)及PMLP中央頁面未發布照片尺寸。
- 必須提供一張彩色證件照片。
- 照片必須為彩色,這是官方明文要求。
- 使領館頁面、現行法規及PMLP中央頁面均未規定背景、臉部幾何條件或照片新舊程度。其他要求(例如申根簽證)的數值不會帶入。
- 為居留卡本身拍攝的臉部影像(在PMLP辦公室或使領館採集的biometrijas dati)屬於獨立層級,不與申請人準備的證件照片混淆。
證件照條件
對於透過拉脫維亞駐外外交使團提交的居留許可申請,使領館領事資訊頁面是照片尺寸的逐字來源。現行法規(MK No.564「Uzturēšanās atļauju noteikumi」§ 28.2)將照片列為所需文件但不規定尺寸,PMLP中央頁面也未發布照片尺寸。
拉脫維亞申根簽證(35×45 mm)在同一國家內屬於不同途徑及主管機關,尺寸與來源均不同,數值不共享。製作、列印及提交照片仍由申請人自行完成(本工具僅準備列印照片,不代你提交)。
提交前需確認的事項
「護照尺寸」這一說法與一般證件照慣例不會轉換為 35×45mm 等固定值。工具中由您輸入在最新申請指引中確認的尺寸。
從製作到提交
- 將申請指引放在手邊,輸入已確認的輸出類型與尺寸。
- 不會顯示臉部引導線來填入未確認的官方值。
- 編輯與確認後,在提交前最終確認申請入口網站接受的格式與條件。
此工具可製作的內容
- 所需的證件照 (用於列印)
官方資訊
本頁的照片條件基於官方指引。
申請前請確認官方入口網站的最新指引。
常見問題
會自動轉換為 35×45mm 嗎?
不會。官方無數值的條件不會被自動轉換為 35×45mm 等猜測值。
申請頁面的條件更新了怎麼辦?
查看最新的申請頁面或官方指引,並將該條件輸入工具。